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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杀手

作者:最混一蛋 时间:2006-11-2 12:39:37 点击: 责任编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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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上次杀人我就吸取经验教训了,用刀杀人一是一刀不能毙命,二是对方还能叫出声音来,容易暴露,三就是血很容易溅到自己身上,不小心睬到血泊里就会留下足印。所以我特地去找了根钢丝,这一招我也是从外国电影里学来的。

  一番挣扎后,老头很快的咽了气。我很冷静的到卫生间里找了块抹布把地下的足迹擦干净才离开。

    老头的尸体被发现已经是第三天上午了,那时候我早已经安全的回到了成都我的窝里。

    钱很快又进了我户头。现在我觉得自己整个的观念都变了,因为明白自己已经是走上了条不归路,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明天,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及时行乐。餐馆生意反正不好,我也懒得去用心经营了,交给店里一个伙计打理,我终日在外游山玩水,寻花问柳。

    时间过得好快,不觉到成都生活都快三年了,因为自己这种见不得光的身份,在成都也没敢多交别的朋友,连女朋友也没敢谈一个,娱乐场所的小姐到玩了不少。

    张龙带着老婆孩子来看过我一次,他们都以为我混得还不错,开餐厅做老板了。我也没和张龙多说什么,好好的款待了他们几天,送他们回去了。

    细细的算来,这几年里我已经杀了6个人了,最后一次杀人我终于动了枪,因为实在没法。对方是个黑社会老大,成天都有手下跟着。

    那次是在扬家坪‘曼哈顿’娱乐城的一个包房里,那个黑老大带着两个手下去开房嗨摇头丸,包房里放着震耳欲聋的迪斯科音乐。趁他们叫的小姐还没来,我冲了进去,每人身上打了两枪,全部毙命,枪声在音乐声中被淹没,没有惊动任何人。

    我今年已经三十出头了,别的人早已娶妻生子,享受天伦了。有时候想想,自己也觉得很悲哀,也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,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。

     我真的变了。现在的我,心已经如钢丝般坚韧了,用杀人不眨眼来形容丝毫不过分。人家说,相由心生,杀的人多了,身上自然而然的就会带着股杀气,所以,有的人在生活中看着就使人害怕,就是因为从他们身上浸出来的那股杀气。而且,我觉得自己最可怕的地方,好象是已经把杀人当成了一种刺激和乐趣。

     几年下来,我也没存上多少钱,因为来得容易,所以挥霍得也快,唯一不同的是我现在也算个有车一族了,我给自己买了辆小车,没事就开着到处玩。

     这几年我也一直没见过周进了,还是按照老习惯,每周用qq联系一次。但命运的列车终究要把他和我绑在一起。

     这次周进叫我去杀的居然是个女人,也不知道她到底得罪了谁。看照片还蛮漂亮,我心里挺可惜。

这个女人在南坪六小区住。她是个坐台小姐,和另外两个女孩合租的一套房子。

     三个女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,都蛮漂亮,在南坪步行街上摇曳着,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。我远远的尾随着。今天可吃够了苦头,妈的!这三个女人都逛了一下午的街,好象还不嫌累,老子都感觉有点吃不消了。

     眼看着三个女人又进了一家商场,我正要跟进去的时候,我的目光不经意的一瞟,我浑身如被雷击,前面人潮中一个好熟悉的背影,我永生都不会忘记的背影,是露露。

     露露手上还亲昵的牵着个三/四岁的小孩。

     这次我可不能让她再从我眼皮底下溜走了,我急忙跟了上去,我本来想上去招呼她的,但转念一想,还是先跟着她,先找到她的家再说!

     露露开走了路边停着的一辆白色小车,我急忙叫了出租车跟着。

     露露的车开进了一个看起来相当不错的小区,停在了一栋别墅前,我在后面车上远远的看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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